入馆规定
发布时间: 2010-06-04 浏览次数: 564

 

 

    1、凭本人图书借阅证入馆,请勿将借阅证借与他人使用。

    2、读者不得携带书包进入书库。

    3、请勿在图书馆内吸烟、闲聊、吃东西、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。

  4、请勿在书库、阅览室接听、拨打手机。

 

  5、请勿抢占座位,勿随意搬动阅览桌椅。

 

  6、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,请勿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。

 

  7、借阅图书时,发现图书已有污损应与工作人员当面确认,否则后果自负。

 

  8、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,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。

  如违反上述规定,将受到批评、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