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阅览室规则
发布时间: 2010-06-04 浏览次数: 164

 

 

1、遵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
2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。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漏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,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,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。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。

3、电子阅览室是校园的一部分,阅览人员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及其他阅览人员,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,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、散布计算机病毒。严禁在机器上运行各种黑客程序、以及进行各种危害网络安全的一切活动。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。

4、电子阅览室是同学浏览、查阅资料的地方,严禁浏览不健康、有危害的网页,严禁玩游戏。

5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范,不得携带不健康的光盘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的各种软盘上机使用,一经发现,管理人员劝其无效后,将终止其上机资格。

6、阅览人员要爱护本室的机器设备,不得自行安装软件,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,严禁删除文件。

7、电脑出现软硬件故障,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,切勿自己动手解决,否则造成损失由阅览人员自行负责。

8、保持阅览室清洁,严禁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室,严禁吸烟、乱投纸屑。

9、保持阅览室安静,严禁在阅览室大声喧哗、打电话。

10、严格按照电子阅览室的上机步骤上机,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,否则后果由本人负责。